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四十八条对协会《章程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,提交会员大会审议。

第四十九条本协会修改的《章程》,须在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/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,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。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。